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2018

《上海市2018-2020年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3月29日

上海市2018-2020年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隨著六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的滾動實施,本市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和建設力度,有針對性地解決瞭一批突出環境問題,污染治理力度不斷加大,源頭防控和綠色發展加快推進,全社會環境治理體系初步形成,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進入新時代,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矛盾對生態環境保護提出瞭新要求。當前,本市正處於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會的決勝期,也是基本建成 五個中心 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關鍵階段。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推進綠色轉型發展,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特制訂本計劃,即第七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 四個新作為 重要指示,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緊緊圍繞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會、加快推進 五個中心 建設和建設成為卓越全球城市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目標要求,堅持 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 的方針,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著力解決大氣、水、土壤、固廢和生態建設等領域的突出環境問題,堅定走 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 的文明發展道路,使得生態之城更具韌性、更可持續,人與自然更加和諧,天藍地綠水清的生態環境更加怡人。

(二)基本原則

堅持底線思維,推進綠色發展。把生態環境保護放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突出戰略位置,嚴守生態環境底線,更加註重推進各領域綠色轉型發展,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堅持質量核心,實施系統治污。以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為導向,堅持標本兼治、分類防治、系統聯治,分領域明確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任務。統籌運用源頭預防、結構優化、轉型升級、污染治理、生態保護等多種手段,實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開展多污染物協同防治,系統推進生態修復和環境治理,確保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堅持深化改革,強化制度創新。以改革創新推進環境治理理念和方式轉變。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實施環境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推進環台中註冊商標推薦|台中註冊商標事務所推薦境監察、環境審計、排污許可等制度改革,完善環境治理市場化機制,強化環境社會治理機制創新,加快形成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堅持依法嚴管,推動社會共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加強環境立法、環境司法和環境執法,強化排污者責任,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夯實全社會環保責任,加快形成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本市生態環境質量、生態空間規模、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升,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水平明顯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以及基本建成 五個中心 基本框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為市民提供更多優質的生態環境產品。

城鄉環境質量全面改善。地表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78%,國考斷面水質全面消除劣Ⅴ類,市考斷面水質95%以上達到或優於地表水Ⅴ類水;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率力爭達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降到37微克/立方米;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左右。

綠色發展水平明顯提升。經濟發展的資源環境效率明顯提高,單位國民生產總值綜合能耗、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在2015年的基礎上削減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上升到14%左右,綠色制造體系初步建立,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推廣力度進一步加大,全市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污染治理水平不斷提高。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5%,污泥有效處理率達到95%以上;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基本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38%;全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達到95%,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以上,農藥化肥畝均施用量在2015年基礎上削減20%左右;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得到全面安全處置。

生態安全格局持續優化。生態空間應保盡保,森林覆蓋率達到18%,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8.5平方米,濕地總面積維持在46.46萬公頃,集中建設區外現狀低效建設用地減量21平方公裡,生態資源服務功能不斷提升。

社會共治體系初步形成。進一步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環境保護,全市環境保護責任體系更加健全,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初步形成,公眾對生態環境質量的滿意度穩步提升。

二、水環境保護

以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四期工程(以下簡稱 蘇四期 )為牽引,重點推進污水污泥處理基礎設施建設,深化中小河道綜合整治,鞏固水環境管理長效機制,加快補足水環境治理體系短板,地表水水質保持穩定改善。

(一)全面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在全面落實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禁止新改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的基礎上,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現存工業企業的關閉清拆。加快啟動陳行水源地與青草沙水源地連通方案研究。持續完善水源地生態保護補償相關政策。結合黃浦江上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調整,對水環境功能區劃進行修訂。完成省市邊界水文水質監測站網的建設。

(二)加快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堅持 建管養並舉、泥水氣同治 的原則,完善全市污水、污泥處理處置體系。繼續提高城鎮污水處理能力和處理水平,全面完成竹園一、竹園二、白龍港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建成虹橋和泰和污水處理廠工程,完成青浦朱傢角和練塘及嘉定安亭污水處理廠的擴建工程。到2020年,全市凈增污水處理能力60萬立方米/日以上,污水處理廠的出水要求達到一級A及以上排放標準,同時完成石洞口、竹園、白龍港、青浦等污泥處置設施建設。深入推進污水收集治理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污泥有效處理率達到95%。

(三)加大城市面源治理力度

著力推進市政設施污染控制。以 蘇四期 為重點,加快實施蘇州河段深層排水調蓄管道工程試驗段,推進天山、桃浦、曲陽、龍華、長橋和泗塘等6座污水處理廠功能調整,轉變為初期雨水調蓄設施。啟動竹園初期雨水處理廠建設,實施大武川初期雨水調蓄池工程,改善區域水質。開展上海大學、大場老街、羅秀、景東、平陽、葑村南、張華浜等市管雨水泵站污水截流設施建設或技術改造,並通過泵站優化運行等措施,減少泵站放江量,完成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提高合流制地區污水截流倍數,進一步降低雨污混合水污染對河道水質的影響。在全市建成區分流制地區雨污混接大排查的基礎上,全面開展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消除本市建成區分流制地區市政混接、沿街商戶混接及企事業單位混接。

繼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到2020年,本市建成區200平方公裡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研究出臺《上海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貫徹落實到規劃、設計、建設、管理、運營維護等全生命周期管控環節。加強規劃引領,按照本市海綿城市專項規劃要求,各區要編制本轄區海綿城市建設規劃。全面完成浦東新區臨港地區國傢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建立市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區域,形成一批適合上海實際的海綿城市建設案例,以示范引領,全面推動本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四)持續強化河湖綜合治理

圍繞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實現國考、市考斷面的水質目標,采用控源截污、溝通水系、生態修復等措施,繼續推進全市中小河道整治,三年累計實施600公裡以上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和2200條段斷頭河整治,使河道水環境和陸域面貌得到明顯提升。按照 蘇四期 治理要求,對蘇州河兩翼中小河道進行專項整治。全面落實河長制,完善各項配套制度,實施《上海市中小河道綜合整治與長效管理導則》,建立完善河道綜合整治長效管理機制。持續開展引清調水,實現水體有序流動,改善河網水質。在湖泊實施湖長制,嚴格湖泊水域空間管控,完成元蕩湖圍網養殖拆除及生態修復工程,深化研究淀山湖、滴水湖等主要湖庫的富營養化問題,防治湖庫富營養化。

(五)加強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堅持陸海統籌,以實施污染源防控為重點,突出系統治理,強化協同執法監管,持續削減本市陸源入海及海上污染負荷。開展陸源長江入海污染源總量調查及污染物總量控制研究。加強船舶污染物的排放與接收管理,逐步完善全港船舶廢棄物(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回收處理體系,強化現場監督管理。建立海洋生態紅線管理制度,實施嚴格管控。進一步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加強近岸海域海水環境監測,確保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

三、大氣環境保護

以實施PM2.5和臭氧(O3)污染協同控制為核心,以產業和交通領域為重點,統籌能源、建設、生活等領域,全面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一)持續深化能源結構調整

實施煤炭和能源總量雙控。削減鋼鐵、石化等用煤總量,減少直接燃燒、煉焦用煤及化工原料用煤,合理控制公用燃煤電廠發電用煤總量。到2020年,寶武集團耗煤量控制在1150萬噸,上海石化和高橋石化分別控制在200萬噸(含石油焦)和75萬噸,華誼集團控制在200萬噸以內,公用燃煤電廠燃煤量控制在2412萬噸。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在2015年基礎上削減5%以上,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30%以內;天然氣消費量增加到100億立方米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2%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上升到14%左右。

完成中小燃油燃氣鍋爐氮氧化物(NOx)排放深化治理。修訂實施本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20年底前,完成中小燃油、燃氣鍋爐提標改造。

(二)全過程深化工業污染防治

加大重點企業升級改造和污染治理力度。聚焦鋼鐵、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多措並舉,繼續深化污染排放綜合治理。鋼鐵行業鐵水產能規模控制在1502萬噸以內。加強鋼鐵行業重點企業無組織排放監管,到2019年,完成原料、燃料轉運過程全密閉化和露天料場與封閉料場的作業切換。完善本市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清單並開展動態更新。出臺儲運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技術規范,到2019年,全面完成石化行業、陸地和液散碼頭儲罐及裝卸過程密閉收集處理或回收。

全面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總量和行業控制。按照 控制總量、削減存量、減量替代 的原則,對涉VOCs排放的建設項目按新增排放量的2倍進行減量替代。推進石化化工、汽車及零部件制造、傢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裝印刷、塗料和油墨生產、船舶制造等行業VOCs治理。到2020年,重點行業排放總量較2015年削減50%以上。

全面實施低VOCs含量產品源頭替代。編制工業企業低VOCs排放綠色生產工藝目錄及低VOCs產品目錄等,規范產品生產及銷售環節。2018年起,本市禁止生產高VOCs含量有機溶劑型塗料、油墨和膠粘劑的新、改、擴建項目,現有生產項目鼓勵優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料。在整車制造、汽車零部件制造、傢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包裝印刷、船舶制造、工程機械制造、金屬制品、通用和專用設備、交通設備、電子元件制造、傢用電器制造等重點行業,開展低VOCs含量產品的源頭替代。其中,整車制造企業除罩光漆外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塗料;到2020年,汽車零部件制造行業VOCs排放量比2017年削減30%以上;2018年底前,傢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業全面完成低VOCs含量塗料和膠粘劑的應用;到2019年,包裝印刷行業全部采用低VOCs含量油墨;到2020年,船舶制造行業塗裝作業實現密閉噴塗施工的比例達到65%以上,工程機械制造和鋼結構制造行業低VOCs含量塗料使用比例分別達到30%和50%以上。

(三)強化移動源台灣商標註冊查詢|台灣商標註冊費用污染治理體系

完善綠色綜合交通體系。進一步加強公交優化、慢行友好的城市交通體系建設。到2020年,全市軌道交通運營線路總長達到800公裡左右,公交專用道450公裡左右,不斷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其中,軌道交通客運量占公共交通客運量比例達到60%。同步加強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

提升道路機動車輛污染治理水平。繼續推進新能源汽車發展。加大出租、物流、環衛、郵政等行業新能源車推廣力度,到2020年,中心城區公交車和校車力爭實現新能源化,加大新能源出租車的推廣力度,新增、更新公務用車中新能源車比例大於50%,新能源貨車推廣規模超過5000輛。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車(標準車)推廣數量不低於15萬輛。加快充電樁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半徑中心城區小於1公裡,外環以外區域小於2公裡。實施更嚴格的新車和油品標準。實施國六油品標準;適時提前實施輕型汽油車國六排放標準;2018年,普通柴油油品含硫量提升至等同於車用柴油國五標準的要求。加強在用車尾氣治理及排污監管,實施巡遊出租車到期更換三元液化裝置。建立本市在用機動車維修點聯網監測監管體系,完善在用車尾氣排放檢測監管平臺。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提升非道路移動新機械準入門檻,適時實施非道路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嚴格實施國傢非道路移動機械煙度排放標準,加強非道路機械執法檢查。

加強船舶港口及機場污染防治力度。實施船舶駛入排放控制區換燒低硫油( 0.5%m/m),內河船舶和江海直達船應使用符合國傢和本市標準要求的柴油,加強排放控制區實施情況的評估和執法檢查。持續推進港口岸電和清潔能源替代工作。制定本市港口岸電建設方案,推進核心港區(包括洋山港區、外高橋港區、吳淞郵輪碼頭、北外灘郵輪碼頭)實施靠港船舶岸基(港基)供電,到2020年,建成46個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能力的專業化泊位;實現煤電廠碼頭岸電設備全覆蓋;開展集裝箱碼頭裝卸設備油改電、油改氣等清潔能源技術改造以及機械勢能回收技術應用,到2020年,港口RTG環保節能技改工程完成率超過80%。加強上海港集裝箱運輸車輛清潔能源替代,力爭港區內集裝箱運輸車輛LNG使用比例達到90%以上,港區外集裝箱運輸車輛LNG使用比例達到10%。內河碼頭(包括遊船碼頭和散貨碼頭)全面推廣岸基供電,蘇州河和黃浦江市區核心區域碼頭完成船用岸電保障。推進機場區域污染防治建設。推廣地面輔助電源使用,新、改、擴建機場航站樓地面輔助電源配備率達到100%;提高現有機場航站樓廊橋機位輔助電源利用率,到2020年,現有機場航站樓遠機位地面輔助電源利用率基本達到60%。

(四)持續加強揚塵污染控制

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築。加大裝配式建築推廣力度,全市符合條件的新建建築原則上采用裝配式建築,到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築的單體預制率達到40%以上或裝配率達到60%以上。所有新建建築全部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其中,大型公共建築、國傢機關辦公建築按照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低碳發展實踐區、重點功能區域內新建公共建築按照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的比例不低於70%。

推進綠色工地建設。在符合建設管理部門要求的建築工地,推進安裝揚塵污染在線監控系統,結合工地揚塵在線監測,逐步推進工地降塵噴霧的使用。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到2020年,全市建築工地文明施工達標率達到98%以上,拆房工地灑水或噴淋措施執行率達到100%。

深化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加強源頭管控,加大對運輸車輛跑冒滴漏現象的聯合查處力度,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安裝密閉裝置並確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一經查處依法從嚴處理;嚴禁車輛偷倒渣土、垃圾行為。繼續提高道路保潔率和保潔質量,到2020年,全市道路沖洗率達到70%。其中,中心城區道路沖洗率達到82%以上,郊區道路沖洗率達到52%以上。

(五)進一步深化社會生活源整治

制定汽修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塗料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推廣低VOCs含量產品在汽修行業的應用,色漆使用水性塗料,中塗、底漆使用高固含塗料,到2020年,力爭全面完成低VOCs含量產品的替代。全面推行餐飲油煙在線監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廣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研究餐飲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和維護保養技術規范,提高油煙和VOCs協同凈化效率。

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目標,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

(一)全面摸清土壤環境狀況

全面摸清土壤環境狀況。根據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深入開展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力爭到2018上半年,基本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及其分佈,基本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污染地塊的分佈及其環境風險情況;結合農業生產季節性特點,2018年底前,查明土壤污染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全面完成詳查任務。

優化整合土壤(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按照 水土聯動、統一規劃 的原則,優化整合本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以耕地特別是農產品生產基地為重點,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網格化監測;以工業園區、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交通幹道兩側和優先管控的潛在污染場地為重點,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以淺層地下水為重點,加強重點區域土壤及地下水聯動監測,完善地下水監測網絡。到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優化整合工作;到2019年底前,實現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鄉鎮、園區和重點監管企業全覆蓋。

(二)嚴格控制和預防土壤污染

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佈局選址要求,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優先開展水源保護區、崇明生態島的低效工業用地減量化,優先調整工業園區周邊、市政設施周邊、河道兩側、交通幹道兩側農用地用於生態林地建設。加強重點監管企業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測,強化工業企業源頭管理,防范企業拆除過程引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三)加強農田土壤環境保護管理

切實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制定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的土壤環境保護方案,對優先保護類耕地實現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制定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方案。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用途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制定退耕還林或種植結構調整計劃。對威脅地下水、飲用水源安全的受污染耕地,落實有關治理措施。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區進行預警提醒並依法采取環評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實現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面積達14萬畝。

強化農林業生產環節的管控。加強 198 區域建設用地減量化地塊土壤環境管理和納入後備農用地資源的未利用地保護。對減量化地塊及灘塗圍墾農用地的後續利用,按照土壤環境質量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並根據實際需要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生態修復等工作。

(四)推進場地污染防控和治理

實施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序推進土壤治理修復。強化建設用地儲備、出讓、收回、續期等環節的場地環境調查評估,完善相關技術體系,實施本市建設用地動態流轉調查評估制度。結合城市發展佈局調整和場地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以擬開發利用為住宅、商業、學校、醫療、養老場所、遊樂場、公園、體育場、展覽館等環境敏感性用地的潛在污染場地為重點,開展治理修復。重點推進南大、桃浦等重點轉型發展區域的污染場地治理修復。

五、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重點解決當前面臨的處置能力不足等突出問題,鞏固無害化成果,突破減量化瓶頸,打通資源化渠道,基本建成系統完善的固廢分類收運、處置和循環利用體系。

(一)繼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

堅持 源頭減量、全程分類、末端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 的原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通過治理模式創新,補好城市管理短板。落實各級黨委政府責任,將垃圾分類納入小區綜合治理、文明單位創建等工作,單位生活垃圾全面強制分類全覆蓋,居民區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居住區達標驗收掛牌制度;充分發揮居委會等基層組織作用,協調物業、志願者、第三方社會組織等力量,引導和推動廣大居民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不斷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回收利用率和濕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垃圾分類收運和處理的標準與規范,探索分類後可回收物、濕垃圾、有害垃圾處理技術並研究配套政策。到2020年,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基本實現全覆蓋,完善分類管理、鞏固提升分類實效,生活垃圾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38%。

(二)完善生活垃圾末端處置體系

調整完善本市 一主多點 垃圾末端處置設施格局,加快建設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提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水平,力爭到2020年,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達到3.28萬噸/日;重點推進老港基地、浦東、松江等一批濕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完成閔行區廚餘、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全市濕垃圾分類處理能力力爭達到7000噸/日;完成閔行閔北環衛基地、青浦西虹橋生活垃圾轉運站等建設項目;到2020年,基本建成系統完善的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

(三)構建建築垃圾科學處置體系

落實《上海市建築垃圾處理管理規定》,推進區級建築垃圾中轉分揀場所建設,加緊研究制定實施本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的強制使用制度。完成老港基地、嘉定、閔行、浦東、松江等建築垃圾中轉分揀場所及資源化利用工程的建設。到2020年,全市裝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達到750萬噸/年。

(四)完善工業固廢綜合利用與處置體系

持續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管理制度,優化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途徑。進一步深化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依托 104 工業地塊、現有固廢設施等場所,探索固廢循環利用基地建設。完成老港工業固廢填埋場二期工程建設。

(五)完善危險廢物安全收運處置體系建設

以最嚴格的環境標準,進一步優化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產業佈局。大力提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能力,探索鋼鐵行業協同處置設施建設。鼓勵區域和工業園區結合自身危廢處置需求,配套建設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處置設施。構建多層次的收運體系,推進工業園區的收集中轉平臺建設,解決中小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難題。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進鉛蓄電池企業生產者延伸責任體系建設。突出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導向,探索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機制。探索危險廢物管理相關第三方服務機制,組織開展危廢利用處置能力和設施運行情況評估,開展典型危廢集中處置設施累積性環境風險評價與防控研究。完成上海市老港固體廢物處置中心建設。

六、工業污染防治與綠色轉型發展

以完善產業準入標準和環境政策體系為抓手,加大全過程環境監管力度,建立健全綠色制造體系,加快實現工業綠色發展和轉型升級。

(一)嚴格產業環境準入

按照國內最嚴的要求,繼續收嚴重點行業產業準入標準、水耗能耗和環保排放標準,研究綠色制造標準,探索不同類型園區差別化產業準入政策。落實強化 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 約束作用,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機制,繼續推進規劃環評和戰略環評,充分發揮環評制度源頭防范作用。禁止新建鋼鐵、建材、焦化、有色等行業的高污染項目,嚴格控制石化化工和勞動密集型一般制造業新增產能項目。

(二)加快結構調整和綠色制造

持續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完成再生鉛、再生鋁等低端污染行業整體退出。開展黃浦江沿岸化工企業、堆場、碼頭摸底調查,對污染嚴重、治理無望企業列入產業結構調整計劃並實施;加大對涉重金屬企業排查力度,加大對排放鉛、汞、鎘、鉻、砷、鎳等多種重金屬的落後產能調整力度。到2020年,全市完成3000項產業結構調整任務。繼續推動桃浦、南大、吳涇、吳淞等重點地區結構調整,開展新一輪金山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啟動高化地區環境綜合整治,推進 104 工業地塊結構優化和能級提升,結合 198 區域減量化和 195 區域轉型,完成 198 建設用地減量21平方公裡。

著力構建綠色(生態)制造體系。全面統籌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制定本市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方案;加快修訂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企業以及綠色評價與服務等標準,制定20項綠色(生態)產品評價標準;按照更高標準,推進20個綠色(生態)產業園區創建、實施9項綠色(生態)制造集成項目、建設100個綠色(生態)示范工廠、引導開發100項綠色(生態)產品、推進建設10個綠色示范供應鏈。到2020年,綠色(生態)制造體系初步建立,綠色(生態)制造相關標準體系和評價體系基本建成。

(三)持續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和改造

以 聚焦行業、突出重點 為主線,積極推進鋼鐵、水泥、化工、石化等重點行業、重點園區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三年累計推進1000項清潔生產改造。繼續推動重點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不斷提升行業清潔生產整體水平。

(四)完善園區環境建設和監管體系

強化工業園區屬地化管理責任,落實規劃環評管控要求。持續完善工業園區環境基礎設施,提高工業園區集中防污治污水平。加快推進工業集聚區污水管網建設和截污納管, 104 和 195 區域已開發地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嚴格實施雨污分流,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網維護管理制度,定期排損,防范風險。試點推進重點工業企業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線監測,提升工業園區環境質量監控預警和應急響應能力。

(五)大力發展環保產業

以各區、工業集團為主體,在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廢處置及監測領域,推進15個第三方治理示范項目。通過對環保服務業及裝備制造業的調研,梳理一批水、氣、土、固廢治理及監測等的主要技術及設備,建立示范項目庫。開展對環境第三方服務機構技術人員、對企業環境保護操作人員的培訓。研究編制環境第三方治理服務規范,營造規范、有序、統一、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推進環保管傢等環境服務業在工業園區示范應用。

七、農業與農村環境保護

以化肥農藥減施、畜禽污染綜合治理、秸稈綜合利用為重點,以綠色、低碳和循環發展為主要目標,推進種養結合和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提高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水平,加快都市現代綠色農業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

(一)強化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

削減養殖總量,優化養殖佈局。落實《上海市養殖業佈局規劃》,到2018年,全市畜禽養殖規模控制在200萬頭標準豬(出欄)以下,並按照要求,基本完成400傢規劃不保留畜禽養殖場退養工作。

開展保留畜禽養殖場綜合治理。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規劃保留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達到95%。

(二)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實施化肥農藥減施工程。按照 源頭防控、過程攔截、末端循環利用 的原則,以化肥、農藥減施、節水節肥等為重點,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市化肥、農藥使用總量分別減少至7.9萬噸和0.35萬噸,使用總量比2015年減少20%。在確保本市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前提下,基本取消麥子種植,加大綠肥種植和冬季深耕曬垡力度,三年累計種植綠肥和冬季深耕曬垡面積300萬畝以上。持續推廣使用有機肥,三年推廣有機肥66萬噸、測土配方施肥技術440萬畝次,緩釋肥料應用面積達到30萬畝次。推進糧食作物綠色生產示范點建設,每年建立水稻綠色生產示范基地200個。在蔬菜生產中,大力推廣應用蔬菜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通過應用殺蟲燈、性誘劑、誘蟲板等措施,鞏固10萬畝綠色防控示范區,減少農藥使用量。開展設施菜田土壤保育和改良,三年計劃改良設施菜田土壤6萬畝。

開展農業主要污染物流失監測。在青浦、奉賢、浦東等區6個定點小區,開展化肥流失定位監測,通過不同作物茬口、不同種植農藝制度,對農業生產中氮、磷流失情況進行全面監測。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污監測,掌握其污染排放情況,為科學治理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撐。

(三)促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

推進農業廢棄物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結合蔬菜標準園建設,推進蔬菜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完成20個蔬菜基地農業廢棄物資源利用設備的配套,主要包括廢棄物粉碎設備、翻耕設備和小型運輸設備。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建立健全農業廢棄物回收貯運和綜合利用體系,到2020年,本市區域內化學農藥原藥生產企業進入化工園區,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100%。

推進農作物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加大大馬力拖拉機、適用還田、離田收集處置等機具選配力度;堅持農機與農藝相融合,優化還田技術路線,開展機械化還田技術的示范、提升、推廣,提高還田質量;加大秸稈在肥料、飼料、基料等農業領域的利用規模,拓展高附加值的秸稈離田利用新領域,延伸綜合利用產業鏈。到2020年底,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以上,三年內新增1-2個秸稈綜合利用示范點,並建立長效運行機制。

加強漁業生態保護。在長江、杭州灣、黃浦江、淀山湖等水域上海段持續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每年放流水生生物總量不少於5000萬尾,促進漁業資源生態平衡,改善長江上海段、黃浦江等重點水域水質生態。加大對中華鱘、江豚等珍稀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建設長江口中華鱘自然保護區基地二期工程,加強部市合作,進一步提升保護區的基礎設施和救護能力。

(四)持續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以農村村莊改造作為本市美麗鄉村建設的重要載體,加大推進力度,聚焦規劃保留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區內的農村居民點,重點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村容環境整治、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完善等方面,優化農村人居環境。推進涉及15萬戶農戶的村莊改造,到2020年,全面完成規劃保留農村地區村莊改造。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污水納管和分散式處理,加強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建立長效運維管理機制。到2020年,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5%。

(五)發展綠色農產品生產

完善綠色農業標準體系。建立一套與都市現代農業標準化工作相適應的、科學合理的綠色農業標準體系,加大推動綠色有機農產品技術操作規程標準研制。到2020年底,完成標準研制50個以上。

提高綠色食品的供應量。在繼續穩定本市 三品 生產總量占全市地產農產品產量70%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綠色食品認證的工作力度,穩步提升綠色食品供給率。力爭到2020年,綠色食品生產總量占地產農產品產量20%。

八、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

優化生態空間格局,強化生態系統保護,加快基本生態網絡規劃落地,系統推進綠地林地建設。

(一)加強生態空間分區管控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落實生態空間分類管控要求。按照 事前嚴防、事中嚴管、事後嚴懲 的全過程嚴格監管思路,建立健全涵蓋監測評估、監督考核、動態增加、政策激勵等相關工作機制。嚴格控制城市建設用地比例,有效保障城市生態空間,構建城市生態安全格局。完善戰略環評、規劃環評剛性約束等環境引導和管控要求,強化 多規合一 的生態環境支持。啟動生態環境保護空間規劃研究。

(二)大力推進綠地林地建設

積極推進綠地林地建設。加快基本生態網絡規劃落地,系統推進綠地林地建設,重點推進生態廊道、郊野公園和城市公園建設。年均建設1200公頃綠地,包括合慶郊野公園、老港郊野公園、世博文化公園、上海植物園北區、桃浦中央公園南片、三林楔形綠地、張傢浜楔形綠地、東溝楔形綠地、康傢村楔形綠地等,三年新增公益林和生態廊道面積19萬畝以上。優先在本市水污染防治方案中不達標國考斷面周邊建設林地。到2020年,本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8.5平方米,森林覆蓋率達到18%。

積極推進立體綠化和林蔭道、綠道建設。提升生態資源服務功能,大力推進立體綠化、綠道、林蔭道等建設,三年新增立體綠化120萬平方米,創建60條林蔭道,建設600公裡綠道。

(三)加強自然生態系統保護

加強重要生態資源功能保護,做好重要灘塗濕地和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修復工作,強化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的保護和管理。繼續推進崇明東灘鳥類國傢級自然保護區互花米草生態控制與鳥類棲息地優化後續項目,建立崇明東灘鳥類國傢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科研基地。研究提出濕地生態系統分區動態保護要求,確保濕地生態系統自然發育充分和演替過程完整,使濕地保有量維持在4646萬公頃,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0%。不斷加大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力度,健全多部門共同參與的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提升生態示范建設水平

按照國傢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要求,全面提升本市各級生態示范建設水平,引領生態文明建設新方向。積極推進國傢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國傢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等創建工作,完成建設任務,試點國傢部署的示范重點;結合村鎮環境保護的重點,以及美麗鄉村、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建設等工作,推進村鎮環境保護工作。繼續推進本市國傢級和市級生態工業園區示范建設。

九、世界級崇明生態島建設

圍繞建設世界級生態島的總體目標,舉全市之力,高水平、高質量推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打造長江生態大保護的標桿和典范。

(一)優化生態功能空間佈局

堅守生態紅線,落實生態紅線分級管控要求,不斷強化生態網絡,優化生態空間格局。以崇明本島水資源、森林資源密集區、自然保護區等生態區域為基礎,圍繞塑景成帶、廊道串景,建立復合型生態廊道。優化公共綠地佈局體系,合理規劃建設公園、公共綠地和綠色休閑空間。推進環島生態景觀道、崇明港西鄉村公園等建設。結合河道、公路、村莊、特色小鎮及農場分佈,持續推進生態廊道建設,發揮東平國傢森林公園等核心景區對風貌帶的帶動作用。以花田、花溪、景觀廊道為重點,建設 海上森林花島 ,塑造點線面結合的花島大地景觀。到2020年,全區森林覆蓋率達到30%。加強灘塗濕地保護,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擴大濕地面積,提升濕地生態功能,規范濕地用途管理,打造鳥類天然博物館和候鳥天堂。

(二)提升生態環境品質

有效提升水環境質量。以源頭截污為根本,末端治理和過程管控相結合,持續推進全域水質凈化。加快全域生活污水收集處理體系建設,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做到100%全處理、全覆蓋。加快河道綜合整治,重點推進鎮村級和國有農場的河道輪疏、生態治理、岸邊整治,開展南橫引河西段河道綜合整治和團旺河北段建設。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域達到水環境功能區的水質控制標準,實現出水斷面水質不劣於進水斷面。

大力加強環境綜合整治。推進燃氣和燃油鍋爐低氮改造,加大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力度,持續深化揚塵、餐飲、汽修、農業等面源污染治理。按照綠色農業的要求,加大耕地保護和土壤污染治理,實施土壤生態修復示范工程,有序推進生態復墾。按照養殖業佈局規劃嚴格控制畜禽養殖總量,完成光明集團奶牛場、生豬場歸並整治,全面實現規模化畜禽牧場糞尿資源化利用和達標排放。加大建築混凝土、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和處置監管力度,啟用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兩大焚燒處置系統。加強長興島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強化船舶污染防治和排放管控。

(三)完善生態環境治理機制

建立生態信用體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與 三農 信用體系相結合,圍繞綠色信貸聯盟企業、涉農經營單位、農業人口三個系統,構建生態信用體系。優化生態環保類信息收集和評價標準,研究制定與信用體系建設相配套的財政支持政策,建立 守信激勵、失信懲戒 的支農惠農機制。完成崇明世界級生態島生態環境監測評估預警體系建設,系統監測水、大氣、噪聲、土壤和生態環境。

十、循環經濟與綠色生商標註冊台中|商標註冊流程台中

全面落實國傢 循環發展引領行動 要求,構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環的產業體系,加強示范引領,加強科技、機制和模式創新,激發循環發展新動能,逐步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強化循環經濟示范引領

落實推進國務院部署的 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試點工作 ,率先在本市探索建立 銷一收一 模式的鉛酸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全面推進 園區循環化改造 行動,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鏈,提高產業關聯度和循環化程度。到2020年,完成全部國傢級和50%以上市級工業園區 循環化改造 ;深入推進上海臨港地區 國傢再制造產業示范基地 建設,支持再制造產業化、規范化、規模化發展;積極推動一批國傢級循環經濟示范項目的提質增效,發揮 城市礦產 示范基地、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示范項目、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等項目的示范引領作用。

(二)完善循環型產業發展和城市發展體系

加強統籌協調,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兩網融合 ,建立法治化、制度化處置流程,形成長期、穩定、可靠的處置方式,建設一批兩網協同回收處置點。建立健全市場運行體系,培育一批市場化、規模化、專業化的市場主體。進一步推動產業廢棄物循環利用,穩步提升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水平,加強農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能力建設;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處理體系,促進檢測、實驗、評估、標準規范等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再生產品和原料推廣使用制度,鼓勵和引導綠色消費,大力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再制造、再生品使用,削減一次性用品使用,實施綠色建材等產品強制推廣和使用。

(三)推進綠色生活方式的轉變

結合開展市民修身行動,加強宣傳引導,廣泛傳播綠色生活理念。通過各類培訓、主題活動、宣傳冊、公益廣告等方式,開展 綠色生活和綠色消費 宣傳,增強市民知曉率。將綠色生活相關內容納入文明城區、文明社區、文明鎮、文明小區、文明村及文明單位指標體系,堅持創建引領,推動工作落地;積極開展創建市級節約型示范單位、綠色傢庭、綠色餐廳、綠色生態社區、綠色學校和綠色出行等行動,推進綠色生態城區創建,引導公眾積極踐行綠色生活。加強對綠色產品開發研發、綠色技術和高效節能產品的推廣支持;嚴格執行節能環保產品強制采購制度,優先采購節能、節水、節材產品;鼓勵倡導綠色采購;推進節能信息公開;推廣辦公電子化、無紙化,倡導采用電視、電話的會議方式;減少一次性辦公用品的使用,推廣使用環保再生紙、再生鼓粉盒等資源再生產品。繼續深化 除陋習,有素養,行文明 不文明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培育市民文明綠色生活方式。

十一、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與保障機制

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進體制、機制、法制、費制、標準、科技、政策等改革創新,進一步提高城市環境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強化環境社會治理機制創新,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

建立完善本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強化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實施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本市環境監察制度,開展集中督察和日常督察相結合的環保督察,三年內完成一輪區級環保督察。建立完善本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機制和綠色發展評價制度,完善黨政領導班子生態環境保護績效考核機制,健全完善市、區兩級環境保護和環境建設協調推進委員會機制。深化生態環保體制改革,落實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跨區域監測執法機制,將環境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序列,健全街鎮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推進環境治理機制改革,加快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體系,繼續深化環評審批分類改革,完善環保竣工驗收制度;全面實施落實 河長制 湖長制 ,完善重點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和中小河道整治常態長效機制。

(二)加強法制標準建設

開展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立法研究,研究修訂《上海市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出臺本市排污許可證管理規定。修訂本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半導體行業污染物排放等一批環境標準,研究出臺塗料、油墨、膠粘劑低VOCs含量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研究出臺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企業以及綠色評價與服務等標準。配合工業VOCs污染防治、建築工地和堆場揚塵污染控制等工作,制定發佈相關的技術規范。健全循環經濟標準和產品認證,完成再生原料及產品、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產品、利廢建材等產品標準研究制定和產品認證工作。

(三)實施最嚴格的環境執法

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決制止和懲處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結合落實環境監察監測執法垂直改革方案、基層社會治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改革,推動環境執法重心向區、街鎮下移,加強屬地環境執法,強化環保專業執法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聯動,構建市、區、鄉鎮的三級環境監督網絡。圍繞提升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等目標,實行專項執法與 雙隨機 執法檢查並舉,加大區域環境綜合整治、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治理、黑臭河道整治、飲用水源地保護、納管企業監管、涉重金屬排放企業監管、垃圾違法違規轉運處置等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力度。繼續強化多部門聯動監管、聯合執法,完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四)完善環境監測監管體系建設

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全面完善以PM2.5和臭氧為核心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優化環境氣象、交通環境空氣、產業園區空氣特征污染物、揚塵等專項監測網絡,全面提升本市和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和污染預警水平,完成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預報中心二期平臺建設;構建涵蓋省界來水、飲用水水源地和各區考核斷面、特定功能區的上海市地表水環境預警監測與評估體系,優化和完善各級河道監測斷面(點位),加強出入境斷面、重要湖泊水質監測,實現水質、水文數據實時監測共享;建立覆蓋主要用地類型和土壤環境敏感區域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成覆蓋全市各類功能區的聲環境自動監測網絡,完善輻射應急及在線監測網絡;建設天地一體化的生態遙感監測系統,加強生態監測和評估;健全本市固定源、面源和移動源在內的污染源監測體系,重點排污單位率先實現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全覆蓋,完善重點企業和化工園區監測體系。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智慧環保發展,強化全市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噪聲、輻射、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集成和共享,推動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建設。深入開展污染源數據整合和聯動管理,持續推進固定污染源統一編碼,完善污染源監管 一源一檔 ,開展環評可視化審批,建立全市統一的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深化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污染源聯動監管體系,實現污染源信息統一填報,提升污染源管理的科學性和準確性。開展應用系統向電子政務雲遷移,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數據中心建設,逐步實現污染源、污染物、生態環境數據的互聯互通、實時共享和成果應用。建立環保數據交換平臺和資源監控平臺,開展環保大數據挖掘分析和應用研究,提升環境管理信息化支撐能力。

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能力建設。整合本市環境風險源數據信息,開展本市環境風險防控系統建設,實現事前完善預防、事中高效處置、事後評估整改的全過程應急管理。進一步完善 三監聯動 快速響應機制和監管執法平臺。推動企業環境風險防范與事故應對能力建設,推動高風險企業不斷提高環境風險防控水平。強化重點區域與重點行業的有毒有害物質、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險廢物監測監管,升級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防措施。

(五)加強政策支持保障

強化對污染治理和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支持,制定工業VOCs總量減排試點、碼頭岸電建設、雨污混接改造、綠色制造體系建設、促進環保產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完善與本市生態保護紅線相匹配的生態補償制度,加大生態補償力度。加強政策資金對循環經濟領域技術、網絡體系、產業發展等支持帶動作用,扶持培育一批行業骨幹企業發展,研究建立本市循環經濟評價、統計指標體系。

(六)完善環境治理市場化機制

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完善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環保投入占全市生產總值比例保持在3%左右。深化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和環境稅費制度改革,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多種政策,引導各類主體參與生態環境建設。探索排污權交易、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市場機制,在高風險行業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深化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進機制。

(七)加大環保科技支撐力度

圍繞落實國傢環境治理工作部署,並針對本市環境熱點、難點和前沿問題,重點支持一次PM2.5、O3等關鍵前體物協同深化治理新技術研究;圍繞 河長制 和供水安全開展持續深入的科技攻關,開展污水、污泥中抗生素、多環芳烴等致癌、致畸、致突變物質對環境生態的影響研究等;針對本市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和污泥等處理處置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能源化和資源化為導向,加大支撐力度,實施一批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繼續推進國傢環境保護城市大氣復合污染成因與防治大氣重點實驗室、上海城市環境噪聲控制工程技術中心和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技術中心建設,推進國傢大氣環境觀測平臺建設,開展環境與健康領域科研平臺建設。

(八)強化區域環境協作保護

全面加強長三角環境保護區域合作,做深做實區域環保協作機制。深化長三角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積極推動機動車異地同管、船舶污染排放控制區建設、高污染天氣協同應急等重點工作,強化立法、規劃、標準、政策、執法等領域協同與對接。完善長三角區域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持續推進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協同推進跨界臨界飲用水源地保護。健全區域環境應急聯動機制,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協作水平。加強長三角區域環境科技協作。

(九)推進全社會環保共建共治共享

加強環境保護社會治理機制建設,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深入推進環保政務公開,對重大環保政策、生態環境監測、重點污染源、環境基礎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突發環境事件等環境信息,實行全面公開,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落實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接受公眾監督,推動全社會參與環境保護。完善企業環保誠信體系,健全企業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等制度,擴大企業環境責任報告發佈范圍。強化環境宣傳教育,倡導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有序發展,建立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超越智慧財產權事務所|商標申請|台中商標申請|台中商標申請流程|台中商標註冊|台中商標註冊推薦


arrow
arrow

    zhf577dx7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